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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落格全站分類:不設分類
今天,逛到了女王的部落格,看完後忽然大有感觸。發現自己好像不是幫自己寫部落格一樣。
部落格應該是要寫自己喜歡的東西吧,當初就是不喜歡被論壇上酸溜溜的人砍文兼停權嗎?在自己的地盤玩玩筆桿,不是更自由自在?
既然分享要建立在自由自在之上,不用畫線把自己圈起來。
那想記什麼,就寫什麼吧!
反正文章有分類,找文章也不累。
PS:圖引自女王的部落格。攝於英國Devon最有名的荒野保留區Dartmoor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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